去年 4 月 1 日,日本金融審議會全面實施比特幣合法化法案,正式將比特幣視為法定付款方式,並將透過加密貨幣交易獲得的利潤歸屬於「雜項收入」。如今,日本投資者必須在 2/16 至 3/15 的報稅期間申報他們的盈利。
不同於股票及外匯市場的 20% 稅率,日本國稅廳將對虛擬貨幣的利潤徵收 15% 至 55% 的資本利得稅,其中最高額度 55% 的稅率適用於年收益 4,000 萬日元 (約 36.5 萬美元) 以上的人。
會計及律師事務所 Shiodome Partners Tax Corp. 執行長 Kengo Maekawa 表示,由於新加坡等地區對加密貨幣的長期投資沒有課徵資本利得稅,一些加密貨幣投資大戶已經離開了日本。Maekawa 說他的公司近來有大量的 30、40 多歲的客戶湧入,尋求虛擬貨幣收益的稅務諮詢。
對加密貨幣徵稅的國家不只有日本,美國國稅局早在 2014 年就宣布加密貨幣是財產,就像黃金及不動產,因此需要對其長期資本利得徵稅,但稅率並不像日本這麼高。
由於以日圓進行的比特幣交易超過全球總交易量的 40%,因此對加密貨幣徵稅將大幅提高日本的稅收。
然而加密貨幣的徵稅規則並沒有制定清楚,東京一間區塊鏈顧問公司的負責人 Hiroyuki Komiya 表示,他用「整體平均」的算法較之「移動平均」可以省下數百萬日圓。
Komiya 說:「政府沒有闡明某些細節,所以你不知道自己的算法是否正確」,同時也抱怨他必須出售一些數位貨幣才能獲得繳稅用的現金。
除了交易得到的利潤必須繳納資本利得稅,透過挖礦獲得的加密貨幣也要計入所得,以挖出時的市場價格計算。但因區塊鏈分叉而獲得的加密貨幣不視為收入,只有在出售或消費時產生的收益才需要繳稅。
而日本投資者應注意的一點是,若總雜項收入低於 20 萬日圓,則可以不需要申報雜項收入,那麼他們的的加密貨幣利潤就可以實現免稅。
此外,國稅廳正在建立一個加密貨幣投資者的資料庫,可用於確保稅法的落實。